清晨。
王喜像往常一样从他那张不知被多少人羡慕的床上翻身坐起,擦了擦自己惺忪的双眼,伸了个懒腰,然后才是哈欠着下床。
屋内,不管是他洗漱用的水,还是要穿的衣服,早已经在一旁准备完毕。对于这些,他一向很满意,就像他对自己一向很满意一样。负责为王喜打理这一切的,是一名叫做宫娥的俏佳人,据说这个宫娥以前真的是大内里面的宫女,而且还是娘娘身边的人。只不过由于各种原因最终还是出宫了。对于宫娥来说,能活着出来已经是最大的幸福了,远比任何事都幸福。即使自己身上分文没有,可是她仍然觉得很幸福,因为她还活着。而事实证明,一个人只要还活着就没有什么不可能的。她才出宫没多久,便是被王喜给找了过去。然后,她便是在王喜那里有了自己现在的一切,不管是优裕的生活,还是高于中人的地位。宫娥其实并没有做什么,只不过为王喜训练了一批丫鬟,完全按照大内的标准训练的丫鬟。虽然这只是一件不大的事,可是这些丫鬟却是让王喜有时候甚至以为自己现在已经不是一个有钱人,而是一个帝王将相。
王喜今年不小了,已经四十三了,可是让人惊讶的是,他的脸上就连一根胡须都没有,甚至一丝显示他年龄的皱纹都没有。他的脸上每一处,都在让人感叹着保养的很到位,就连他那微微隆起的小腹,也被精心裁剪的衣服掩饰过去了,看起来还像他年轻时候一般身材修长,丝毫没有赘肉。
而为他专门制作衣服的,就是那位宫娥。这位宫娥可不是只会教人端茶倒水、扫地做饭,她会的东西多得很,基本上只要是伺候人的活计,她没有不会的。而她一手针线活,更是让人艳羡不已。不止是她动作快,还有她手底下在做活的时候绝对不会停,不管是衣服上面要绣什么样的花朵图案,只要是脑袋里面能想到的或者眼睛里面能看到的,她的手就能在第一时间将它绣出来。
王喜是干什么的?为什么会有这么让人羡慕的生活?
王喜不能不让人羡慕。
在开封城,只要是赚钱的行当,他基本都会涉足。他一共有着九十五家店面,里面包括了饭馆、旅店、茶社、赌坊,甚至还有妓院和牲口铺,他都有份。这样大的一份家业,他当然有理由也有资本享受这样的生活。
可是,让人意外的是,他这样优秀的一个人,却至今仍是一个人。
他每天做的事,就是坐在他那辆特制的马车上巡视他的九十五家店。马车当然是经过特制的,不然他这样的一个人怎么可能安心坐在那里?像他这样的一个人,当然不会想死,不管是什么原因,他都绝不会想死的。所以,他出行坐的马车当然要经过特制。不但马车要特制,他的身后还要时刻都有一大堆侍从,这些侍从当然不能随随便便就选过来,当然也是经过严格考核的,当然也都是好手,不然怎么能做的了王喜的保镖?做保镖虽然不是一个十分光彩的活,可是如果有十分可观的银子可拿,而且你保的这个人还是个十分让人尊敬的人,那能当他的保镖就不是谁都能的了,也绝不是丢人的了。
小马就是他众多保镖中的一个。
小马整个人就像是他的名字一般,不但年龄小,人也很小,十八岁的年龄虽然在江湖中不算太小,可是在这一群镖师里面却是真的不大,而且他太单薄。七尺的身子却是瘦的像是只有一层皮包在骨头上,骨头上连一点肉都没有,整天都是一副吃不饱的样子。而事实上,他确实是吃不饱。
做王喜的保镖虽然薪水可观,可是如果对于一个人可观的银子同时分给十个人,那这份薪水就不怎么可观了。所以,小马实际上每天吃的真的不怎么饱。他不但要拿这些银子让自己填饱肚子,还要用这些银子将其他的九个人都填饱肚子。
要说这九个人,小马真是绝对没想到自己会与他们相识的。那还是在一次庙会上,当时的小马还没能做王喜的保镖,他只不过还是一个在街上游手好闲的人,只不过是一个打起架来敢不要命的人而已。就是这样一个人,在那个庙会上认识了这九个同样打起架来不要命的人。虽然他们并没有验证彼此打起架来是不是真的不要命,可是大家嘴里都这么说,那也就都这么信了。
九个人里面,最小的只有十一岁,最大的,也不过才十七岁。这九个人在一起,虽然像是一群小叫花子,可是他们的皮肤太嫩了,他们的眼神太清澈了,根本不会向别人开口,也根本不会向别人伸手。而小马,却是不管这些,他如果饿了,就会想办法弄些吃的过来,渴了,就会想办法弄些喝的过来。既然是一个没爹没妈的孩子,自己何必计较那么多呢?只要自己能活下去,只要自己让自己活的感觉开心一些就好了。所以,他从来不会不好意思向别人开口,向别人伸手。
所以,当他遇到这九个已经饿的快要啃自己的手的小叫花子的时候,他的眼睛几乎都直了。他从没想过叫花子还会饿成这样,可是既然已经饿成这样,而且已经让自己遇到,那自己就无论如何都要让他们活下去。所以,他胸中突然就有了万丈豪情,热血在一瞬间就涌到了头顶。
热血过后呢?
看着自己居住的破破烂烂的山神庙,再看看那九个因为饥饿而一直在眼巴巴地看着他的小孩子,他突然就又有了一种责任感,一种担当。他认为自己应该做点什么来让这九个人活下去。虽然他们不愿乞讨,可是总不能让他们饿死在街上。所以,小马才会是来到王喜的大门里,然后毛遂自荐。
王喜当然不需要这样的小孩子。一个什么功夫都不会,来到这里不过是蹭饭吃的小叫花子,能为王喜办什么事?又能给王喜分担什么?王喜手底下随随便便找出一个人都比这个小叫花子强上一千倍一万倍。可是,出乎所有人意料的是,王喜竟然让这个叫小马的小叫花子留下来了。不但留下来了,而且当即就给他换了新衣服,给他洗了热水澡,甚至还为他专门准备了一桌上好的饭菜。
王喜这么做,当然不是因为他的钱多的没处花,而是因为他要让自己的名声能够为众人所熟知,而且还要都记住他王喜的名字,让大家都记住,王喜不是一个吝啬的守财奴,王喜也不是一个见死不救的铁石心肠的大坏蛋,而是一个有着菩萨心肠的大善人。
还有什么人比一个小叫花子散步消息更快?当然没有,小叫花子散步消息的能力绝对不是普通人能比的。小马早上刚进王喜的大门,下午整个开封城里已经是在到处传诵此事了。
而小马呢,他当然是最高兴的了。不止是他有了一身新衣服,还因为他手里有了一个月的薪水。有了这些银子,小马可以买好多好多烧饼,好多好多馒头,可以让他们九个吃个够,让他们吃到撑的一点都吃不下去。想到这里,小马的心里就像是一朵花瞬间绽放了一般。
当他提着这些食物回来的时候,九个可怜的孩子的眼睛都直了,他们这些天来实在是太饿了,已经忘记自己最后一顿饭是什么滋味了。现在眼前突然有了这么些食物,还有谁能让自己的眼睛不看它?
小马故意装作看不见,故意装作自己根本不是在同情他们。看着他们在那里吃,小马的心里就像是一罐蜂蜜被打翻了一般甜蜜。他一边看着一边说着:“不用着急,慢慢吃,以后你们就再也不会挨饿了,你们以后每天都会有这样的烧饼吃的。王大老板真是个好人,不但给新衣服,还给这么多银子。你们现在吃的烧饼,都是王大老板给的银子买的。”
正在吃着的孩子们抬头看了小马一眼,然后问道:“这个王大老板是什么人?你身上穿的这身衣服就是他给你的?”
小马脸上马上就有了一股很神气的摸样:“要说王大老板,那可真是个了不得的人物,开封城里还没有能和他比的人呢。这个人简直就是观世音菩萨转世,简直就是我们这些穷人的救星。”他顿了一下,然后继续说道:“如果我像你们一样饿了这么多天,有人突然给了我这么多烧饼,我一定不会跟别人说话,而且我还要用最快的速度吃完它。可是看你们的样子,虽然已经饿的话都要说不出来了,但是吃起东西来居然还是不紧不慢的,难道你们就不饿吗?”
这话说完,至少有三人脸上都一红,然后加快了自己吃烧饼的速度。
小马的脸上再次漾开了一朵花:“你们先吃吧,等你们吃完了,我再好好给你们讲一下这个王大老板,我保证你们听完这个人的事情之后佩服的恨不得去亲他的脚。”
“噗嗤!”吃烧饼的人里面有人忍不住笑了起来,发现大家都在看她,脸上又是一红,就像是一颗红透了的苹果一般。原来这是一个女孩子!只是可怜了这个女孩子,这样小的一个孩子,竟然就要跟着他们一起忍受这样的流浪生活了。
小马眼睛看的有些直了。
这一天是二月十三。
整个二月,小马都是在盘算着每天该买点什么来让他们九个吃的饱一些。这个年龄的小孩子正是长身体的时候,对于食物的需要当然不是一般的高,对于营养的需要也不是一般的高。可是,最让小马头疼的是,他现在也是在长身体,也是在需要这些东西。如果他每天自己想吃什么就吃什么,想给他们九个卖什么就卖什么,那他身上的银子就无法支撑他们活下去,最起码不会支撑他们活到下个月发薪水的时候。
可是,每天的烧饼馒头让九个小叫花子脸上多多少少有了一种厌恶的感觉。小马不是笨蛋,他当然能看出这九个人不是一般的小叫花子,他甚至敢说他们根本就不是要饭的,鬼才知道他们是为什么才会成了现在这样。他们以前也许生活的比王大老板生活的还要好,或者像他一样好,最起码不会差。因为那天当小马以一种无限向往和羡慕的语气描述王大老板的时候,他们九个只不过是淡淡地说了一句:“哦?是吗?”言语之间没有一点羡慕的样子,没有一点向往的感觉。只有具有同样生活条件的人,才不会羡慕别人。
所以,小马知道,自己虽然不能让这九个人过上以前的日子,可是自己最少要保证他们不能再挨饿。即使自己知道他们不愿意吃这个烧饼和咸菜,可是为了活下去,他只有装作看不见他们脸上的不愿。
叫花子不喜欢二月,因为二月还没有艳阳高照,还没有太阳可晒,还没有晒得暖暖的河水可以用来洗澡。最糟糕的是,这九个人里面不但是有女孩子,而且他们竟然是全部都对洗澡有着一种特殊的爱好。如果不是条件不允许,他们真的可以一天洗一回,而且全部都是热水澡。
三月初十,清晨,小马像往常一样穿衣洗漱,来到王大老板出门前大家集合的地方。每一天都是一样的生活,每一天都是按照特定的时间在办事,没有一点新鲜感,没有一点刺激感,每天都是这样无聊,每天都是这样枯燥。小马已经有些厌倦自己现在的活计了,可是为了生存下去,他却又是不得不坚持下去。最主要的,他身边的都是会武功的人,只有他一个是什么都不会的,所以没有人愿意和他在一起。不管在什么群体里面,永远都有弱者,永远都有不合群的人,而这个人,总是得不到大家的亲睐,总是显得格格不入,与众不同。
这一天,小马像往常一样,跟着王大老板的那一大群人在那辆特制的车子后面走着。赶车的将车赶多快,后面的人就要走多快。所以,这些赶车的总是有着一种特殊的待遇,一种这些后面跟着的人给他们的特殊的待遇。
三月初十,上午。
王大老板已经巡视完他的九十五家店了,现在正在坐着车子往自己每天中午吃饭的地方走。赶车的是老手,可以让马在全速前进的情况下还保持车子的稳定,而拉车的马,更是万中选一的良驹。大家都说,这样的良驹用来拉车,实在是可惜了。可是王大老板不在乎,因为他有钱,他喜欢看到这些。
王大老板每天的生活都是很规律的,清晨起床之后简单洗漱一下,然后吃下一颗鸡蛋喝下一碗清汤,他一向认为早上没必要吃的太多,这样会让人的神智不清醒。吃过早饭之后他便是开始了他这每天都在坚持的事——巡视自己的九十五家店。他的生活规律,跟着他的这些保镖生活也就被迫很规律,也在每天这个时候巡视这九十五家店。王大老板巡视之后,基本上都要到中午了,这种时候他是不会再回家吃饭的,他都是在他最大的一家也是最好的一家酒楼上吃饭。
状元楼不但是王大老板最好的酒楼,而且还是整个开封城最好的酒楼,因为这里面有着最好的厨子。这个厨子是王大老板以他原来双倍的薪水从京城宝德斋特意请来的,专门为他做菜用的。所以,王大老板每天中午都要在这里吃午饭,还要喝上一壶好酒。他的午饭就很丰盛了,因为他中午睡过之后下午的活动通常都很多,更要命的是他一般都会直接活动到晚上,晚饭就不知道什么时候才会吃了,所以,他中午这一顿总是吃的特别多。
现在,王大老板又在车上盘算着吃什么了,毕竟京城来的这个厨子手艺实在不是一般的好。
然而,就在他向着状元楼前进的路上,路旁不知什么地方突然飞出一支袖箭,不偏不倚,刚好钉在赶车的脖子中央。赶车的一声惊呼还没发出,便是已经双手抱着脖子倒了下去。
赶车的刚倒下去,马儿拉车的两匹马便是受惊一般突然人立而起,而后四蹄飞扬,竟然不顾一切向着前面飞奔了过去。
后面跟着的保镖,在经过短暂的慌乱之后,马上便是向马车追了过去。每个人此刻都将自己的生平所学施展开,轻功不俗的人,竟然隐约有追上马车的势头。
而小马却是向着另外的路跑了过去。
对于一个开封城里长大的小叫花子来说,还有谁能比他更了解开封城的这些道路?所以,小马没有像那些轻功高手一样去追马车,而是到前面的路口争取在车到达之前自己先到达,然后将受惊的马控制下来。他绝不允许自己当班的时候出现这种事,他绝不允许自己保的王大老板有任何闪失。否则,这就是对自己能力的一种侮辱,他绝不允许有这种侮辱存在!
所以,小马拼尽全力向着旁边的路跑去。
小叫花子的功夫也许不好,可是两条腿跑起来却很少有人能比得上。
所以,小马在马车到达这个路口之前,自己先到了。
可是,面对两匹受惊的良驹,小马却是一点把握都没有。他的心脏已经开始加速跳了,跳的远比他平时快。他依稀记得,自己心脏第一次跳这么快的时候,还是在自己十三岁的时候,那次自己无意中看见一个成熟的妇人在沐浴。不管是那成熟的**,还是那窈窕的曲线,或者高耸翘立的胸膛,亦或是修长圆润的双腿,每一处都是让小马热血上涌。他开始的时候甚至感觉自己的心脏停止了跳动,直到过了好一会,他才能确定自己心脏没有停止跳动。不但没有停止跳动,而且还比平时跳的快的多的多。
可是,自从那一次之后,自己已经有很长时间没有经历过让自己心脏跳的如此快的事了,自己的心脏也已经很久很久没有跳的这样快过了。也是在那一次,他第一次知道,原来,一个人还可以自己满足自己。
现在,小马不但是再次有了这种心脏加速跳动的感觉,而且这次的感觉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来的强烈,因为他此刻面对的,是两匹受惊的良驹!这两匹良驹他多少还是听人说过一些的,它们如果奔跑起来,可以一天不停,可以不喝一口水。必要的时候,还可以日行一千,夜行八百。这样的两匹良驹,现在却是受惊了,更可怕的是,它们现在就在自己眼前,而且离自己越来越近,近的自己都能看清两匹良驹鼻孔里面呼出的白气了。
小马呼吸急促了起来,双手也在不停地颤抖,手里握着的那一根竹竿也随着他的双手在不停地颤抖。马车就要撞在了他的身上,他却是突然闪开了身子,身子擦着车身堪堪而过,就在这电石火光之间,小马将手里的竹竿塞到了飞转的车轮中间。
竹竿居然没有断掉,马车也没有翻掉。在摇摇晃晃地倾斜了几下之后,马车平稳了。小马在一旁,早已是汗湿重衫,额上冷汗更是涔涔而落。直到确定马车不会再继续飞驰,小马才是一擦满脸汗水,跳到了车子上面。
打开门,里面并没有小马想象中的吓做一团的王大老板,只有一个仍然端端正正坐在那里,脸上甚至还有一丝笑容的王大老板。虽然不知道什么原因,不过小马向来是个不愿多嘴的人,所以,他只是象征性地开口问道:“大老板,您没事吧?”
王喜居然笑着回答:“没事,一点事都没有。”
三月初十,天气晴朗。
清晨。
王喜像往常一样从他那张不知被多少人羡慕的床上翻身坐起,擦了擦自己惺忪的双眼,伸了个懒腰,然后才是哈欠着下床。
屋内,不管是他洗漱用的水,还是要穿的衣服,早已经在一旁准备完毕。对于这些,他一向很满意,就像他对自己一向很满意一样。负责为王喜打理这一切的,是一名叫做宫娥的俏佳人,据说这个宫娥以前真的是大内里面的宫女,而且还是娘娘身边的人。只不过由于各种原因最终还是出宫了。对于宫娥来说,能活着出来已经是最大的幸福了,远比任何事都幸福。即使自己身上分文没有,可是她仍然觉得很幸福,因为她还活着。而事实证明,一个人只要还活着就没有什么不可能的。她才出宫没多久,便是被王喜给找了过去。然后,她便是在王喜那里有了自己现在的一切,不管是优裕的生活,还是高于中人的地位。宫娥其实并没有做什么,只不过为王喜训练了一批丫鬟,完全按照大内的标准训练的丫鬟。虽然这只是一件不大的事,可是这些丫鬟却是让王喜有时候甚至以为自己现在已经不是一个有钱人,而是一个帝王将相。
王喜今年不小了,已经四十三了,可是让人惊讶的是,他的脸上就连一根胡须都没有,甚至一丝显示他年龄的皱纹都没有。他的脸上每一处,都在让人感叹着保养的很到位,就连他那微微隆起的小腹,也被精心裁剪的衣服掩饰过去了,看起来还像他年轻时候一般身材修长,丝毫没有赘肉。
而为他专门制作衣服的,就是那位宫娥。这位宫娥可不是只会教人端茶倒水、扫地做饭,她会的东西多得很,基本上只要是伺候人的活计,她没有不会的。而她一手针线活,更是让人艳羡不已。不止是她动作快,还有她手底下在做活的时候绝对不会停,不管是衣服上面要绣什么样的花朵图案,只要是脑袋里面能想到的或者眼睛里面能看到的,她的手就能在第一时间将它绣出来。
王喜是干什么的?为什么会有这么让人羡慕的生活?
王喜不能不让人羡慕。
在开封城,只要是赚钱的行当,他基本都会涉足。他一共有着九十五家店面,里面包括了饭馆、旅店、茶社、赌坊,甚至还有妓院和牲口铺,他都有份。这样大的一份家业,他当然有理由也有资本享受这样的生活。
可是,让人意外的是,他这样优秀的一个人,却至今仍是一个人。
他每天做的事,就是坐在他那辆特制的马车上巡视他的九十五家店。马车当然是经过特制的,不然他这样的一个人怎么可能安心坐在那里?像他这样的一个人,当然不会想死,不管是什么原因,他都绝不会想死的。所以,他出行坐的马车当然要经过特制。不但马车要特制,他的身后还要时刻都有一大堆侍从,这些侍从当然不能随随便便就选过来,当然也是经过严格考核的,当然也都是好手,不然怎么能做的了王喜的保镖?做保镖虽然不是一个十分光彩的活,可是如果有十分可观的银子可拿,而且你保的这个人还是个十分让人尊敬的人,那能当他的保镖就不是谁都能的了,也绝不是丢人的了。
小马就是他众多保镖中的一个。
小马整个人就像是他的名字一般,不但年龄小,人也很小,十八岁的年龄虽然在江湖中不算太小,可是在这一群镖师里面却是真的不大,而且他太单薄。七尺的身子却是瘦的像是只有一层皮包在骨头上,骨头上连一点肉都没有,整天都是一副吃不饱的样子。而事实上,他确实是吃不饱。
做王喜的保镖虽然薪水可观,可是如果对于一个人可观的银子同时分给十个人,那这份薪水就不怎么可观了。所以,小马实际上每天吃的真的不怎么饱。他不但要拿这些银子让自己填饱肚子,还要用这些银子将其他的九个人都填饱肚子。
要说这九个人,小马真是绝对没想到自己会与他们相识的。那还是在一次庙会上,当时的小马还没能做王喜的保镖,他只不过还是一个在街上游手好闲的人,只不过是一个打起架来敢不要命的人而已。就是这样一个人,在那个庙会上认识了这九个同样打起架来不要命的人。虽然他们并没有验证彼此打起架来是不是真的不要命,可是大家嘴里都这么说,那也就都这么信了。
九个人里面,最小的只有十一岁,最大的,也不过才十七岁。这九个人在一起,虽然像是一群小叫花子,可是他们的皮肤太嫩了,他们的眼神太清澈了,根本不会向别人开口,也根本不会向别人伸手。而小马,却是不管这些,他如果饿了,就会想办法弄些吃的过来,渴了,就会想办法弄些喝的过来。既然是一个没爹没妈的孩子,自己何必计较那么多呢?只要自己能活下去,只要自己让自己活的感觉开心一些就好了。所以,他从来不会不好意思向别人开口,向别人伸手。
所以,当他遇到这九个已经饿的快要啃自己的手的小叫花子的时候,他的眼睛几乎都直了。他从没想过叫花子还会饿成这样,可是既然已经饿成这样,而且已经让自己遇到,那自己就无论如何都要让他们活下去。所以,他胸中突然就有了万丈豪情,热血在一瞬间就涌到了头顶。
热血过后呢?
看着自己居住的破破烂烂的山神庙,再看看那九个因为饥饿而一直在眼巴巴地看着他的小孩子,他突然就又有了一种责任感,一种担当。他认为自己应该做点什么来让这九个人活下去。虽然他们不愿乞讨,可是总不能让他们饿死在街上。所以,小马才会是来到王喜的大门里,然后毛遂自荐。
王喜当然不需要这样的小孩子。一个什么功夫都不会,来到这里不过是蹭饭吃的小叫花子,能为王喜办什么事?又能给王喜分担什么?王喜手底下随随便便找出一个人都比这个小叫花子强上一千倍一万倍。可是,出乎所有人意料的是,王喜竟然让这个叫小马的小叫花子留下来了。不但留下来了,而且当即就给他换了新衣服,给他洗了热水澡,甚至还为他专门准备了一桌上好的饭菜。
王喜这么做,当然不是因为他的钱多的没处花,而是因为他要让自己的名声能够为众人所熟知,而且还要都记住他王喜的名字,让大家都记住,王喜不是一个吝啬的守财奴,王喜也不是一个见死不救的铁石心肠的大坏蛋,而是一个有着菩萨心肠的大善人。
还有什么人比一个小叫花子散步消息更快?当然没有,小叫花子散步消息的能力绝对不是普通人能比的。小马早上刚进王喜的大门,下午整个开封城里已经是在到处传诵此事了。
而小马呢,他当然是最高兴的了。不止是他有了一身新衣服,还因为他手里有了一个月的薪水。有了这些银子,小马可以买好多好多烧饼,好多好多馒头,可以让他们九个吃个够,让他们吃到撑的一点都吃不下去。想到这里,小马的心里就像是一朵花瞬间绽放了一般。
当他提着这些食物回来的时候,九个可怜的孩子的眼睛都直了,他们这些天来实在是太饿了,已经忘记自己最后一顿饭是什么滋味了。现在眼前突然有了这么些食物,还有谁能让自己的眼睛不看它?
小马故意装作看不见,故意装作自己根本不是在同情他们。看着他们在那里吃,小马的心里就像是一罐蜂蜜被打翻了一般甜蜜。他一边看着一边说着:“不用着急,慢慢吃,以后你们就再也不会挨饿了,你们以后每天都会有这样的烧饼吃的。王大老板真是个好人,不但给新衣服,还给这么多银子。你们现在吃的烧饼,都是王大老板给的银子买的。”
正在吃着的孩子们抬头看了小马一眼,然后问道:“这个王大老板是什么人?你身上穿的这身衣服就是他给你的?”
小马脸上马上就有了一股很神气的摸样:“要说王大老板,那可真是个了不得的人物,开封城里还没有能和他比的人呢。这个人简直就是观世音菩萨转世,简直就是我们这些穷人的救星。”他顿了一下,然后继续说道:“如果我像你们一样饿了这么多天,有人突然给了我这么多烧饼,我一定不会跟别人说话,而且我还要用最快的速度吃完它。可是看你们的样子,虽然已经饿的话都要说不出来了,但是吃起东西来居然还是不紧不慢的,难道你们就不饿吗?”
这话说完,至少有三人脸上都一红,然后加快了自己吃烧饼的速度。
小马的脸上再次漾开了一朵花:“你们先吃吧,等你们吃完了,我再好好给你们讲一下这个王大老板,我保证你们听完这个人的事情之后佩服的恨不得去亲他的脚。”
“噗嗤!”吃烧饼的人里面有人忍不住笑了起来,发现大家都在看她,脸上又是一红,就像是一颗红透了的苹果一般。原来这是一个女孩子!只是可怜了这个女孩子,这样小的一个孩子,竟然就要跟着他们一起忍受这样的流浪生活了。
小马眼睛看的有些直了。
这一天是二月十三。
整个二月,小马都是在盘算着每天该买点什么来让他们九个吃的饱一些。这个年龄的小孩子正是长身体的时候,对于食物的需要当然不是一般的高,对于营养的需要也不是一般的高。可是,最让小马头疼的是,他现在也是在长身体,也是在需要这些东西。如果他每天自己想吃什么就吃什么,想给他们九个卖什么就卖什么,那他身上的银子就无法支撑他们活下去,最起码不会支撑他们活到下个月发薪水的时候。
可是,每天的烧饼馒头让九个小叫花子脸上多多少少有了一种厌恶的感觉。小马不是笨蛋,他当然能看出这九个人不是一般的小叫花子,他甚至敢说他们根本就不是要饭的,鬼才知道他们是为什么才会成了现在这样。他们以前也许生活的比王大老板生活的还要好,或者像他一样好,最起码不会差。因为那天当小马以一种无限向往和羡慕的语气描述王大老板的时候,他们九个只不过是淡淡地说了一句:“哦?是吗?”言语之间没有一点羡慕的样子,没有一点向往的感觉。只有具有同样生活条件的人,才不会羡慕别人。
所以,小马知道,自己虽然不能让这九个人过上以前的日子,可是自己最少要保证他们不能再挨饿。即使自己知道他们不愿意吃这个烧饼和咸菜,可是为了活下去,他只有装作看不见他们脸上的不愿。
叫花子不喜欢二月,因为二月还没有艳阳高照,还没有太阳可晒,还没有晒得暖暖的河水可以用来洗澡。最糟糕的是,这九个人里面不但是有女孩子,而且他们竟然是全部都对洗澡有着一种特殊的爱好。如果不是条件不允许,他们真的可以一天洗一回,而且全部都是热水澡。
三月初十,清晨,小马像往常一样穿衣洗漱,来到王大老板出门前大家集合的地方。每一天都是一样的生活,每一天都是按照特定的时间在办事,没有一点新鲜感,没有一点刺激感,每天都是这样无聊,每天都是这样枯燥。小马已经有些厌倦自己现在的活计了,可是为了生存下去,他却又是不得不坚持下去。最主要的,他身边的都是会武功的人,只有他一个是什么都不会的,所以没有人愿意和他在一起。不管在什么群体里面,永远都有弱者,永远都有不合群的人,而这个人,总是得不到大家的亲睐,总是显得格格不入,与众不同。
这一天,小马像往常一样,跟着王大老板的那一大群人在那辆特制的车子后面走着。赶车的将车赶多快,后面的人就要走多快。所以,这些赶车的总是有着一种特殊的待遇,一种这些后面跟着的人给他们的特殊的待遇。
三月初十,上午。
王大老板已经巡视完他的九十五家店了,现在正在坐着车子往自己每天中午吃饭的地方走。赶车的是老手,可以让马在全速前进的情况下还保持车子的稳定,而拉车的马,更是万中选一的良驹。大家都说,这样的良驹用来拉车,实在是可惜了。可是王大老板不在乎,因为他有钱,他喜欢看到这些。
王大老板每天的生活都是很规律的,清晨起床之后简单洗漱一下,然后吃下一颗鸡蛋喝下一碗清汤,他一向认为早上没必要吃的太多,这样会让人的神智不清醒。吃过早饭之后他便是开始了他这每天都在坚持的事——巡视自己的九十五家店。他的生活规律,跟着他的这些保镖生活也就被迫很规律,也在每天这个时候巡视这九十五家店。王大老板巡视之后,基本上都要到中午了,这种时候他是不会再回家吃饭的,他都是在他最大的一家也是最好的一家酒楼上吃饭。
状元楼不但是王大老板最好的酒楼,而且还是整个开封城最好的酒楼,因为这里面有着最好的厨子。这个厨子是王大老板以他原来双倍的薪水从京城宝德斋特意请来的,专门为他做菜用的。所以,王大老板每天中午都要在这里吃午饭,还要喝上一壶好酒。他的午饭就很丰盛了,因为他中午睡过之后下午的活动通常都很多,更要命的是他一般都会直接活动到晚上,晚饭就不知道什么时候才会吃了,所以,他中午这一顿总是吃的特别多。
现在,王大老板又在车上盘算着吃什么了,毕竟京城来的这个厨子手艺实在不是一般的好。
然而,就在他向着状元楼前进的路上,路旁不知什么地方突然飞出一支袖箭,不偏不倚,刚好钉在赶车的脖子中央。赶车的一声惊呼还没发出,便是已经双手抱着脖子倒了下去。
赶车的刚倒下去,马儿拉车的两匹马便是受惊一般突然人立而起,而后四蹄飞扬,竟然不顾一切向着前面飞奔了过去。
后面跟着的保镖,在经过短暂的慌乱之后,马上便是向马车追了过去。每个人此刻都将自己的生平所学施展开,轻功不俗的人,竟然隐约有追上马车的势头。
而小马却是向着另外的路跑了过去。
对于一个开封城里长大的小叫花子来说,还有谁能比他更了解开封城的这些道路?所以,小马没有像那些轻功高手一样去追马车,而是到前面的路口争取在车到达之前自己先到达,然后将受惊的马控制下来。他绝不允许自己当班的时候出现这种事,他绝不允许自己保的王大老板有任何闪失。否则,这就是对自己能力的一种侮辱,他绝不允许有这种侮辱存在!
所以,小马拼尽全力向着旁边的路跑去。
小叫花子的功夫也许不好,可是两条腿跑起来却很少有人能比得上。
所以,小马在马车到达这个路口之前,自己先到了。
可是,面对两匹受惊的良驹,小马却是一点把握都没有。他的心脏已经开始加速跳了,跳的远比他平时快。他依稀记得,自己心脏第一次跳这么快的时候,还是在自己十三岁的时候,那次自己无意中看见一个成熟的妇人在沐浴。不管是那成熟的**,还是那窈窕的曲线,或者高耸翘立的胸膛,亦或是修长圆润的双腿,每一处都是让小马热血上涌。他开始的时候甚至感觉自己的心脏停止了跳动,直到过了好一会,他才能确定自己心脏没有停止跳动。不但没有停止跳动,而且还比平时跳的快的多的多。
可是,自从那一次之后,自己已经有很长时间没有经历过让自己心脏跳的如此快的事了,自己的心脏也已经很久很久没有跳的这样快过了。也是在那一次,他第一次知道,原来,一个人还可以自己满足自己。
现在,小马不但是再次有了这种心脏加速跳动的感觉,而且这次的感觉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来的强烈,因为他此刻面对的,是两匹受惊的良驹!这两匹良驹他多少还是听人说过一些的,它们如果奔跑起来,可以一天不停,可以不喝一口水。必要的时候,还可以日行一千,夜行八百。这样的两匹良驹,现在却是受惊了,更可怕的是,它们现在就在自己眼前,而且离自己越来越近,近的自己都能看清两匹良驹鼻孔里面呼出的白气了。
小马呼吸急促了起来,双手也在不停地颤抖,手里握着的那一根竹竿也随着他的双手在不停地颤抖。马车就要撞在了他的身上,他却是突然闪开了身子,身子擦着车身堪堪而过,就在这电石火光之间,小马将手里的竹竿塞到了飞转的车轮中间。
竹竿居然没有断掉,马车也没有翻掉。在摇摇晃晃地倾斜了几下之后,马车平稳了。小马在一旁,早已是汗湿重衫,额上冷汗更是涔涔而落。直到确定马车不会再继续飞驰,小马才是一擦满脸汗水,跳到了车子上面。
打开门,里面并没有小马想象中的吓做一团的王大老板,只有一个仍然端端正正坐在那里,脸上甚至还有一丝笑容的王大老板。虽然不知道什么原因,不过小马向来是个不愿多嘴的人,所以,他只是象征性地开口问道:“大老板,您没事吧?”
王喜居然笑着回答:“没事,一点事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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